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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宰前须静养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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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 15: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商务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了 “生猪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重点实施三项治理整顿,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行为,三是强化肉品流通行业管理。对排查发现的屠宰违法行为和窝点,将从重、从快、从严给予打击和清理铲除,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督促定点屠宰厂点严格遵守屠宰加工、品质检验等规程和质量检测要求,落实禁止从高危地区、重点猪经纪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厂内生猪注水、屠宰注水生猪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厂等违法行为。
  同时,我市将严格执行入市备案管理规定,加强备案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和责任退市管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抓好肉品流通追溯系统运行管理,积极推行“场厂挂钩”机制,防止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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